青龍縣檢察院辦公樓是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建設的,由于受當時經(jīng)費等因素的影響,樓房地板是采用傳統(tǒng)的預制板材料建設的。檔案室設在辦公樓的三層一間辦公室內(nèi),沉重的檔案柜占整個房間80%以上,基本超出承重能力,存在極大危險。加上辦公用房緊張,沒有專門閱檔室,查閱檔案均在檔案室內(nèi),所以,既存在嚴重的安全風險,又存在保密安全隱患。在此情況下,經(jīng)院領導指示和計財部門的積極努力,擠出40萬元經(jīng)費,在不違背中央關于停止修建樓堂館所通知精神的基礎上,嚴格按照《黨政機關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條例》精神,利用原廢棄的鍋爐房進行改造,建成了標準化、使用面積相當于原來3倍,且辦公、閱檔、存檔分開,防火、防盜、防潮等安全性較強的檔案室,為檔案規(guī)范化管理和檔案安全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