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縣法院充分發(fā)揮院領導的表率帶頭作用,著力加強辦案工作,確保院長辦案效果最大化。
第一、“案件累加法”,領導集中調解。圍繞一條主線,確保制度到位。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制定院庭長辦案制度,將院庭長辦案制度化、規(guī)范化、常態(tài)化,規(guī)定院庭長辦案任務、人員范圍、辦案程序、考評措施,界定院庭長辦案范圍為重大、疑難、復雜的各類案件、新類型案件和在法律適用方面具有普遍意義的各類案件,明確院庭長辦案職責,為院、庭長更好的履行審判職責提供可遵循的依據(jù)。
第二、“減少速累法”,提高辦案效率。簡化訴訟服務程序,實現(xiàn)立案接待、訴訟引導、案件查詢、訴訟輔導、訴前調解等審判服務工作“一站式”訴訟服務,提升服務質效,進一步擴大和規(guī)范適用簡易程序,提高一審案件簡易程序的使用率,為當事人減少訴訟時間和訴訟成本。提高當庭宣判率,及時送達裁判文書,縮短不必要的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強化調解工作,明確院長每年親自審理案件數(shù)量,通過院領導親自審理案件、親自接觸當事人,積極發(fā)揮調解工作在調處糾紛、化解矛盾、減少訴累、提高效率方面的作用,在堅持自愿合法的基礎上,提高辦案效率。
第三、“乘勝追擊法”,做好三個親自。院庭長參與辦案做到“三個親自”,即“親自閱卷,親自參與庭審和法庭調查,親自撰寫或核定裁判文書”,切實提升司法的親歷性。在辦案過程中嚴格按照司法程序按時有序推進案件審理,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jù)關、法律適用關,及時了解和掌握審判工作中的最新動態(tài),注重總結審判、執(zhí)行工作經(jīng)驗,為全院法官起到言傳身教、規(guī)范司法、典型示范作用,帶動全院法官辦案的積極性,切實增強法官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形成全院干警“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全院一盤棋”的工作格局。
第四、“除去訴訟障礙法”,完善便民機制。針對一些家庭困難需要幫扶的當事人,院領導依法實施訴訟費用的緩、減、免措施,減輕當事人的經(jīng)濟負擔,保證經(jīng)濟上確有困難的當事人能夠參加訴訟確保弱勢群體打得起官司。院長深入辦案一線、參與案件審理、邀請群眾、媒體來旁聽庭審,準確把握審判工作新情況、新問題,全面了解群眾司法需求,主動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群眾監(jiān)督,充分保障社會對法律、法官、法院的知情權,向社會傳遞法官“敢于擔當、依法履職、公開透明、公正廉潔”的正能量,讓群眾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司法的威嚴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