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是國家權力機關組成人員,代表人民參與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在履職行權的過程中,人大代表會遇到形形色色的困難和壓力,需要緊握“勇氣、能力、毅力”三大“法寶”。
一、增強依法行權的勇氣
在調研、視察、執(zhí)法檢查等執(zhí)行職務的過程中,絕大多數時候,人大代表會受到尊重,相關部門會密切配合代表的工作。但是,在人大工作實踐中,筆者也發(fā)現過少數部門和個人無視《代表法》,不尊重代表的法定地位,不配合人大代表執(zhí)行職務。極個別的情況,甚至有人認為代表“多管閑事”,“專門挑刺”,對代表依法履行職責進行無理阻撓。處于這種不利情況時,人大代表應該經得起考驗,鼓足依法為民履職的勇氣,理直氣壯地大膽執(zhí)行職務,敢于指出存在問題,督促“一府兩院”及相關部門搞好整改,爭取最佳履職效果。
二、提升履職行權的能力
人大代表執(zhí)行職務,是一項復雜的政治活動,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都很強。要執(zhí)行好代表職務,光憑滿腔熱情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代表自身具備較高的履職能力。這就要求人大代表積極參加培訓,努力搞好自學,不斷提高政治修養(yǎng),熟練掌握《憲法》、《代表法》、《監(jiān)督法》等與執(zhí)行代表職務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熟悉執(zhí)行職務應遵守的規(guī)定和流程?傊,代表要通過一切可能的途徑,切實提升履職能力。這是執(zhí)行好代表職務的基礎和前提。
三、秉持積極履職的毅力
人大代表的一個任期是五年。連選連任的人大代表,執(zhí)行職務的時間相對更加漫長。在這樣長的一個時段內要始終保持高漲的履職熱情,需要代表具備較強的毅力。人大代表應時刻牢記自身肩負的重大政治責任,時時保持“人民選我當代表,我當代表為人民”的初心,在遇到困難和挫折時不氣餒,不搞無原則的妥協(xié),以“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的韌勁,認認真真地執(zhí)行好代表職務,為推進民主政治建設添磚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