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重點。積極探索新的督辦方式,選取代表意見比較集中、事關全局、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事項合并為若干重點建議,由“一府兩院”領導牽頭重點辦理、主任會議成員重點督辦,以點帶面,推動代表建議辦理工作取得實效。
二是限時辦結。要求各承辦單位在3個月內辦理完所有建議并答復人大代表,特殊情況因辦理難度大,在規(guī)定時限內難以完成的,經縣人大常委會代表聯(lián)絡科同意后至遲6個月內辦結代表建議并答復代表。
三是強化督查。通過聽取報告、實地察看、專題調研等形式,強化對代表建議辦辦理工作的督促檢查,并在縣電視臺開辦“你說我辦”欄目跟蹤報道建議辦理情況,對辦理不力的承辦單位將啟動質詢程序,依法進行追責問效,確保每一件建議按時辦結和答復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