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縣法院將提高當庭宣判率作為一項重點工作狠抓落實。通過多項措施極大地提升案件的當庭宣判率。一個月來當庭宣判案件13件,占已判決訴訟案件的9.4%,大力增強審判工作透明度,讓公正更及時、更便捷。
一是嚴格把關庭審質效。明確適用當庭宣判案件的范圍、條件。規(guī)定了被告人認罪、案情簡單的普通程序刑事案件和簡易程序刑事案件,以及或對案件爭議不大、標的較小的簡易程序案件和普通程序民事案件應當當庭宣判;庭前認真閱看卷宗做好準備工作,約談當事人,引導雙方圍繞案件的性質進行舉證,做好證據收集和證據交換,準確把握雙方爭議焦點和處理難點。加強庭審中的釋法析理,正確把握“調解優(yōu)先、調判結合”審理原則。
二是全面推行表格化審判。法院在法庭試點表格化審判,將交通肇事、房地產合同兩類案件庭審需要調查事項列明,法官開庭審理時按照表格內容逐條進行,既避免了因庭審漏項而再次開庭而導致審理期限過長,又提高了庭審效率。結合前期實踐經驗,法院法庭推廣表格化審判,制作交通肇事、房地產合同、離婚、民間借貸四類民事案件的表格,要求能當庭宣判的必須當庭宣判。
三是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切實提高庭審駕馭能力、綜合分析判斷能力和法律適用能力,克服法官當庭裁判不敢判、不想判、不愿判的心理障礙。注重加強對法官的培訓,總結基層法院創(chuàng)造的新經驗,努力提高執(zhí)法辦案的能力。建立基層法院的法官深入基層農村法庭鍛煉、聯(lián)系群眾機制,提升做好群眾工作能力。堅決摒棄機械辦案、“被動”辦案,堅持能動司法,確保當事人權益得到公平公正、及時高效的實現(xiàn)。
四是探索輕刑快審機制。對案情簡單、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等符合“輕刑快審”適用范圍的刑事案件,要求立案庭收案當日完成立案并移送刑庭,刑庭根據檢察院的建議并結合自身的判斷,對所有的刑事案件進行繁簡分流,制定輕微刑事案件庭審筆錄專用模板和“輕刑快審”案件的填充式判決書,盡量做到當庭合議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