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聞網訊(記者馬利)石家莊市教育局日前印發(fā)《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對普通高中招生依據、招生規(guī)模、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流程做出明確規(guī)定,并對各項違規(guī)招生行為提出了嚴厲的處理辦法。
根據規(guī)定,所有普通高中將按照石家莊市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招生,校際之間不得調劑使用招生計劃,學校不能隨意增加招生計劃,不得超計劃招生。凡學校擅自突破招生計劃錄取的學生,將無法進行學籍注冊。通知同時指出,未經石家莊市教育局批準,公辦普通高中不得跨縣域招生;未經河北省教育廳批準,公辦普通高中不得跨市域招生。
從今年秋季高一新生開始,河北省將實施新的高考改革制度,并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與高考掛鉤。任何普通高中不得超計劃招生,不得招收“無籍生”、借讀生等,不得以任何理由造成學生“人籍分離”。
通知明確,石家莊市所有普通高中在9月1日前完成學籍注冊網上提交工作。石家莊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提醒中考考生,應在收到錄取通知書后5日內(以錄取通知書日期為準)持錄取通知書到學校報到并辦理入學相關手續(xù),由就讀學校按照學籍管理規(guī)定在學籍管理系統(tǒng)中發(fā)起高一新生注冊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