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規(guī)范普通高中招生宣傳
只可宣傳自己不得涉及他校
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宣傳工作即將開始,市教育局日前發(fā)文要求普通高中招生宣傳堅持實事求是原則,不得夸大事實,粉飾成績,不得到其他學校、場所進行宣講,可宣傳自己學校,不得涉及其他學校,可講數字,不得排名。
市教育局要求學校必須正面宣傳高考所取得的成績,要重點宣傳本學校的先進辦學理念、學校文化建設、教師風采、育人模式、辦學優(yōu)勢和特色、教育教學改革成果等,嚴禁虛假宣傳,嚴禁各普通高中宣傳高考狀元和升學率或公布高考成績排名。不得夸大事實,粉飾成績,不得作不科學的保證教育效果的承諾,欺騙誤導學生和學生家長。不得在招生宣傳中出現“主城區(qū)、全市排名或者上線人數等之類”未經教育部門公布的統(tǒng)計數據。要求各高中學校只允許在本校內設立咨詢站,不得到其他學校、場所設立或委派人員進行招生宣傳,各咨詢站招生工作人員要佩戴標明姓名、工作單位、職務等內容的標志上崗;可宣傳自己學校,不得涉及其他學校;可講數字,不得排名;可對本校進行縱向比較,不得與其他學校進行橫向比較;不得以本校之長比他校之短,貶低其他學校和教師。
市教育局要求各高中不得提前散發(fā)招生宣傳資料等進行招生宣傳;不得集中地點集中人員進行招生宣傳;不得派出人員或聘請人員在規(guī)定的生源地以外的地方開展招生工作;不得在家長微信群等宣傳學校高考成績;不得私下聯(lián)系班主任、教師、學生本人,不得私下到學生家中許諾,不得以不收學費或少收學費的辦法拉生源;民辦普通高中學校不得故意混淆與公辦學校關系,模糊辦學主體,進行虛假宣傳誤導學生或家長。(記者 李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