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監(jiān)督“一府一委兩院”工作是憲法和法律的明確規(guī)定,但是否應支持“一府一委兩院”工作,法律并沒有明確的要求。多年來,“正確處理監(jiān)督與支持的關系”常見于各級人大常委會的工作報告和各級領導的講話中,卻鮮有“正確處理監(jiān)督與不支持(反對)的關系”的表述。
人大常委會“正確處理監(jiān)督與支持的關系”理應發(fā)揚光大,但也不應忽視“正確處理監(jiān)督與不支持(反對)的關系”應在監(jiān)督工作中視具體情況,該支持的支持,不該支持的就不支持(反對)。支持正確的、合法的、適當?shù)?不支持(反對)錯誤的、違法的、不適當?shù)!氨O(jiān)督與支持”和“監(jiān)督與不支持”都應正確處理好。
多年來存在這樣一種觀點:只要人大常委會為了達到監(jiān)督的目的,無論是對“一府一委兩院”具體工作的肯定或否定,或者說無論是對其具體工作的支持或不支持,都被認為是對“一府一委兩院”工作廣義的支持,或者說在總體目標上是支持的。
上述觀點未嘗不可,但值得注意的是,為了達到監(jiān)督目的廣義的總體目標的支持和對具體問題的不支持不是同一個層面的問題。不能把對具體問題的不支持和廣義的總體目標的支持混為一談。在具體問題上,支持就是支持,不支持就是不支持?桃饣乇軐唧w問題“不支持”的表述和研究,不利于人大常委會對“一府一委兩院”工作的監(jiān)督。
人大常委會與“一府一委兩院”總體目標一致,對其監(jiān)督也不是對抗性而是合作性的,都是在黨的統(tǒng)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出發(fā)點和目標都是一致的。不支持當然不是目的,而是為了糾正失誤和偏差,為了履行人大常委會的法定職責,為了總體目標的實現(xiàn)。
支持正確的、合法的、適當?shù)模饕獞龊靡韵鹿ぷ鳌?/P>
一是對“一府一委兩院”依法履職給予支持。凡是“一府一委兩院”應享有的法定權力,人大常委會都應保證其實現(xiàn),凡是“一府一委兩院”合法有效的職務行為,人大常委會都應給予肯定和鼓勵。人大常委會應結合本行政區(qū)域內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加強法律法規(guī)的貫徹施行,為“一府一委兩院”行使職權創(chuàng)造良好的法治環(huán)境。
二是“一府一委兩院”在特定時期對特定事件需人大常委會及時做出決議決定的,人大常委會要及時做出決議決定。如在掃黑除惡斗爭中,對縣級以上人大代表涉嫌犯罪急需采取強制措施的,當司法機關向人大常委會請求許可時,人大常委會應及時做出許可的決定,不要以種種理由拖延。
三是“一府一委兩院”依法推動某項工作有難度時,人大常委會應積極配合,可視具體情況做出相應的決議決定,助力此項工作的開展。如政府開展精準扶貧需要花費大量的精力和物力,工作難度大,人大常委會可以做出關于精準扶貧的決議或決定。
四是當“一府一委兩院”依法履職受到缺乏法律依據(jù)的指責、非難的情況下,人大常委會在工作報告中,或人大常委會領導在相關會議場合,要旗幟鮮明的表明態(tài)度,給這些國家機關以堅定的支持。
五是人大常委會相關工作機構應把平時掌握的情況或開展調研了解的情況等及時向“一府一委兩院”或其相關部門反饋通報,使其更好更科學地做好相關工作。
六是充分發(fā)揮代表作用。人大代表往往都是各條戰(zhàn)線的精英人物,是一支重要的力量,人大常委會要根據(jù)具體情況,適時動員本行政區(qū)域人大代表,幫助“一府一委兩院”推進工作。
不支持(反對)錯誤的、違法的、不適當?shù),主要應做好以下工作?/P>
一是要針對備案審查中發(fā)現(xiàn)的同憲法和法律相抵觸的問題,或者發(fā)現(xiàn)政府做出的決議決定不適當時,人大常委會工作機構要及時與制定機關溝通,提出意見建議,督促其自行修改完善或廢止。如制定機關久拖不決甚至拒不糾正,人大常委會應及時依法撤銷。多年來,人大常委會撤銷某件法規(guī)或政府決議決定很少見。當然,通過備案審查督促制定機關也自行糾正了一些,但這并不表明就不需要人大常委會實施撤銷權了。人大常委會要切實做到有錯必糾。
二是依法應采取“質詢”“特定問題調查”“撤職”等監(jiān)督形式的,人大常委會就要啟動這些形式。不能以傷了“和氣”為由放棄本該依法行使的法定權力。實際工作中,應啟動這些法定形式而沒有啟動在各級人大常委會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不能也不應將這些剛性監(jiān)督形式束之高閣,使之長期處于休眠狀態(tài)。(安徽省鳳陽縣人大常委會 武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