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灤南法院南堡法庭邀請借貸雙方朋友參與調解,成功化解一起長達7年的民間借貸糾紛。
周某與賈某系朋友關系,2014年賈某因生意資金周轉向周某借款60000元,后經(jīng)周某多次催要一直未予償還。2021年2月,雙方達成還款協(xié)議,但協(xié)議到期后賈某仍未履行。周某向灤南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賈某按協(xié)議內容償還借款。經(jīng)灤南法院南堡法庭辦案人員的耐心調解,雙方再次達成一致意見,賈某同意8月底履行,但最終因經(jīng)濟原因賈某未能履行,且不再接聽周某電話。該案轉立案后,周某對賈某拖延還款的行為情緒激動,要求賈某一次性還款,但賈某目前的經(jīng)濟狀況很難一次償還。為有效化解雙方矛盾糾紛,在征得雙方同意的情況下,南堡法庭邀請到雙方共同的朋友李某參與調解工作,經(jīng)過南堡法庭辦案人員的法律釋明和“特邀調解員”李某的情感疏導,雙方最終解開疙瘩放下成見,達成了分期還款的調解意見,并由法庭當場為其出具了調解書。
在南堡法庭辦案人員的調解下,周某和賈某最終握手言和、重歸于好,并均對南堡法庭認真負責的調解工作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