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辭鑿鑿說自己“有關系,能夠辦理公租房”,結果還真有不少人上了當,錢打了水漂不說,所謂的公租房也沒有辦下來。近日,石家莊市橋西區(qū)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這起涉及30名被害人的詐騙案。
39歲的劉某因個人債臺高筑,便利用經常到朋友尹某店里閑聊的機會,設想如何“搞點錢”來償還債務,時間久了,一個“生財之道”便在劉某腦海里形成。2018年5月至2019年8月期間,劉某謊稱其是某國有企業(yè)的工作人員,父親是軍隊轉業(yè)干部,弟弟也在政府部門工作,自己可以為他人辦理公租房。逐漸得到他人信任后,共計有30人被劉某通過微信、銀行賬戶轉賬等方式,騙取22萬余元。案發(fā)后,劉某在某小區(qū)被民警抓獲。
法院經審理認為,劉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劉某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處罰,對其可以從輕處罰。最后,法院以詐騙罪依法判處劉某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