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曹妃甸法院審結一起酒后尋釁滋事案件。
基本案情:
被告人甲與乙相約喝酒,在酒精的作用下,甲與乙無法完全控制自身行為,無故對被害人丙進行毆打致其受傷。經(jīng)鑒定,丙傷情屬輕傷。被告人甲、乙到案酒醒后,懊悔不已,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并取得被害人諒解。
最后,被告人甲、乙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二個月,緩刑二年。
法官提醒:
2021年我院共審結7起尋釁滋事案件,其中5起是因喝酒鬧事所致,比重高達71%。日常生活中,尤其是新年來臨之際,喝點酒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升氛圍,聯(lián)絡親朋好友之間的感情。但是,過量飲酒容易讓酒精麻痹大腦,出現(xiàn)過激行為,進而引發(fā)違法犯罪。而酒后尋釁滋事,必將受到法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