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灤南法院在一起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與外地兄弟法院通力協(xié)作,成功對被告財產進行保全,實現(xiàn)“以保促和,以保促審、以保促執(zhí)”的目標,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原告宋某某與任某某因民間借貸產生糾紛,原告將被告訴訟至灤南法院,灤南法院受理該案后,原告為保障本案的判決能夠順利執(zhí)行,遂遞交了訴訟保全申請,申請查封被告在江蘇省無錫市的一處房產檔案并凍結其在中國建設銀行無錫碩放支行的指定賬戶存款300萬元。承辦法官收到財產保全申請后,為更好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防止保全財產被轉移變賣,考慮當前疫情的嚴峻形勢,主辦法官多次使用全國法院CoColl軟件與無錫市新吳區(qū)法院執(zhí)行局的溝通聯(lián)系,通過全國法院CoColl軟件傳給了無錫市新吳區(qū)法院委托保全函,并上傳了查封、凍結的相關手續(xù),通過兄弟法院的共同努力,及時對被告財產進行了查封、凍結,受到了當事人的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