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曹妃甸法院巧妙運用微信,成功化解一起租賃合同糾紛。
被告張某從原告李某處租賃裝載機用于施工,拖欠租賃費20000元,償還部分后尚欠5000元租賃費一直未予償還。原告一直聯(lián)系被告未果,遂訴至法院。
本案主辦法官輾轉聯(lián)系到被告張某,張某表示受疫情影響,其在外地無法回來,且雙方本來是好朋友,對原告因為小額租賃費起訴自己的行為表示不滿。考慮到近期疫情影響,線下開庭對各方都不是最佳選擇,主辦法官以維系這對好友昔日的感情為切入點,耐心勸導被告,最終被告張某向主辦法官表示其愿意償還剩余租賃費,但不想直接支付給原告。主辦法官便巧妙地利用微信,同原、被告建立群聊,在表明法院工作人員身份后,見證了被告的履行情況。
被告履行完畢后,收到租賃費的原告向主辦法官致以謝意,被告對法官利用微信化解糾紛的工作方式表示滿意。至此糾紛妥善解決,原告撤回了起訴,真正做到了案結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