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好、發(fā)展好“楓橋經驗”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能動司法+訴源治理”工作機制,正定縣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團隊積極構建“三個前置”工作模式——收案后將調解工作前置、釋法明理工作前置、執(zhí)行工作前置。
一是所有案件先打電話詢問雙方當事人有無調解意愿,只要一方有調解意愿,都進行線上及線下調解,將調解工作前置并貫穿在案件辦理的全過程。二是向有調解意愿的當事人解釋相關法律規(guī)定,并向其釋明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將如何判決,將釋法明理工作前置,增加調解成功率。三是能調解成功的案件,盡量要求當事人一次性支付,將執(zhí)行工作前置,既防止當事人訴訟只拿到一紙文書,也減輕執(zhí)行立案壓力。
近日,高倩法官團隊處理了一起老友間的“糊涂案”。原、被告系多年老友,被告因資金周轉多次向原告借款。因雙方存在多筆出借記錄及還款記錄,被告認為借款均已還清,原告認為償還的均是本金,雙方僵持不下,訴至法院。
面對此案,高倩團隊次日便傳喚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在厘清雙方所有出借及還款記錄后,向當事人解釋本案所涉的民間借貸相關法律規(guī)定,并按照法律規(guī)定一起“對賬”,讓當事人知道截至當日被告是否欠款、欠款金額。被告在知道法院的審判規(guī)則后,主動要求調解,經過審判團隊做工作,原告最終在當天下午一次性償還所有欠款。
原告拿著追回來的錢高興地豎起大拇指稱贊道:“感謝法院,讓我們這些老百姓切實感受到了公平、正義、高效、負責”。被告對案件結果也表示滿意。
正定法院扎實推行“能動司法+訴源治理”工作機制,在訴前調解工作中通過不斷提高辦案法官主觀能動性,充分體現(xiàn)“能動司法”的“能動”屬性,解決了老百姓大量急難愁盼問題,贏得群眾的廣泛稱贊。下一步,正定法院將繼續(xù)創(chuàng)新和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拓展延伸司法服務,持續(xù)健全“能動司法+訴源治理”工作機制,深度融入基層社會治理大格局,全力促進法治社會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