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興隆法院召開黨組會,組織學習《全省法院審判質量管理指標評價辦法(試行)》,全體院領導參加會議。院黨組書記、院長魯亞奇帶領全體院領導認真學習了《全省法院審判質量管理指標評價辦法(試行)》中的各項審判指標,并強調要以此次學習活動為契機,推進案件質效再上新臺階,不斷提升審判質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
一是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明確工作目標。要全面落實新指標體系的各項內容和上級法院工作要求,高度重視審判質量管理指標評價辦法,抓好執(zhí)法辦案主責主業(yè),做到優(yōu)勢指標不丟分、弱勢指標抓提升,切實加大訴源治理力度、縮短辦案時長、降低發(fā)回改判率,對照質效指標找差距、補短板、抓落實、提質效。各業(yè)務部門干警要將深入學習研究審判質量管理指標評價辦法,進一步提升工作理念和思維方法,齊心協(xié)力,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在開足馬力提速度的同時,做到精雕細琢重質量。
二是開展精細化審判管理,提高案件質量。要加強審判管理調度,將正向激勵、反向約束相結合,真正體現(xiàn)指標體系“體檢表”功能和“指揮棒”“風向標”作用,促進各環(huán)節(jié)程序有機銜接、良性互動,質效整體提升。要加大案件質量評查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力度,認真分析審判執(zhí)行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原因,查找工作薄弱環(huán)節(jié),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提高案件質量,回應人民群眾對公正與效率的期待。
三是抓實抓好公正與效率,做實訴源治理。要遵循司法規(guī)律,堅持目標導向,關注人民群眾司法需求和獲得感,緊密結合“三個一”工作機制,堅持質量優(yōu)先、兼顧效率、重視效果的原則,促進強化訴源治理、綜合治理,持續(xù)優(yōu)化訴前調解指標評估體系,轉變訴源治理理念,強化全鏈條質效管理,推動息訴服判、案結事了,做實能動司法,切實將指標體系轉化為工作成效,全力推動司法審判工作提質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