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清法院收到案件當事人張某送來的一面寫有“依法為民做主 辦案雷厲風行”的錦旗。短短12個字,包含了人民群眾對永清法院及辦案團隊工作的充分肯定。
2023年,張某按照某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的安排,到另一公司從事快遞分揀工作。工作中,張某不慎從高處跌落,造成右肱骨粉碎性骨折。張某向永清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某人力資源服務公司、某快遞公司及接受勞務的公司賠償其各項損失。經(jīng)審理,永清法院判決某人力資源服務公司、接受勞務公司向張某支付醫(y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等共計10萬余元。
判決生效后,某人力資源服務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張某向永清法院申請執(zhí)行。執(zhí)行過程中,執(zhí)行干警發(fā)現(xiàn),該公司名下無任何可供執(zhí)行財產(chǎn)。為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執(zhí)行干警積極采取措施尋找突破口。9月20日,執(zhí)行干警找到該公司股東,向其進行釋法析理,講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可能面臨的法律后果及會造成的不良影響,督促其盡快履行。10月9日,該公司法人和股東一次性支付全部案款,該案執(zhí)結完畢。
群眾的認可是鼓勵,也是鞭策,更是法院干警秉持司法為民初心、做好各項工作的強大動力。今后,永清法院將秉持如我在訴理念繼續(xù)以群眾滿意為導向,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