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審判執(zhí)行質效,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的滿足感、獲得感,10月19日星期六,南宮法院宋廣霄、彭英政兩位干警放棄休息時間,聯(lián)合鑒定機構前往被申請人家中進行鑒定工作。
這是一起關于申請認定民事行為能力的案件,被申請人是一位長期癱瘓在床的老太太,因身體狀況無法前往法院或指定鑒定機構進行鑒定,最好采取上門鑒定的方式。然而因為時間問題,河北省內的多家鑒定機構均無法在短時間內安排鑒定人員上門服務,這不僅讓案件陷入僵局,也讓被申請人及其家屬心急如焚。
考慮到現(xiàn)實情況,我院干警多方聯(lián)系協(xié)調,努力組織各方磋商,最終確定一家位于天津市的某司法鑒定中心,于周六進行上門鑒定。鑒定現(xiàn)場,我院干警保持全程在場監(jiān)督,并做好記載,經過兩個小時的共同努力,鑒定工作順利完成。下一步,南宮法院將繼續(xù)堅持為群眾辦實事、解難事,不斷提升訴前鑒定的時效和效果,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與人文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