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灤南法院首例適用七人合議庭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開庭審理。該案由灤南法院院長李柳青任審判長組成7人合議庭,灤南檢察院作為公益訴訟起訴人,檢察長何玉龍出庭支持公益訴訟,部分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庭審。
灤南檢察院訴稱,其在依法履職中發(fā)現,被告的行為造成環(huán)境污染,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事故發(fā)生后,被告未能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采取相應措施減少污染擴散,也未對被污染現場進行修復,致使社會公共利益受損。灤南縣政府為防止污染擴大,委托相應機構對污染進行了應急處置,并經檢察院委托,對相關費用依法進行了評估鑒定,要求被告承擔侵權責任。
庭審現場,合議庭圍繞公益訴訟起訴人提出的訴訟請求,有序開展了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法定程序,引導訴辯雙方充分發(fā)表了意見。
因本案涉及社會公共利益,合議庭將對案件進行評議后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