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正定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朋友之間的民間借貸糾紛,經(jīng)過法官和特邀調解員的耐心調解,被告當場向原告償還了所欠借款。
本案中,原、被告系朋友,原告20歲,被告23歲,雙方年紀尚小。被告向原告借款1600元,因被告現(xiàn)在還在上學,沒有固定生活來源,無法償還原告借款,故產(chǎn)生糾紛。
正定法院特邀調解員王彥青在認真研究案件后,主動聯(lián)系被告家屬,與被告母親成功聯(lián)系上后,王彥青同時約請了原被告一起到法院調解。被告和其母親一同來到法院調解室,一開始被告母親面露難堪,讓被告自己說清借款事實及償還辦法,見此情形,特邀調解員和承辦法官高倩分別做原告和被告母親的工作,在經(jīng)過耐心地講解后,被告母親同意替被告償還借款。在法官及特邀調解員的共同見證下,被告向原告當場微信轉賬了借款及案件訴訟費1600余元,原被告化解了矛盾,重新握手言和。
案件無小事,事事連民心。正定法院用心用情辦好每一件“小案”,積極回應群眾的合法訴求,努力做到“案結事了人和”,讓公平正義常駐群眾心中,實現(xiàn)了司法辦案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機統(tǒng)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