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易縣人民法院管頭法庭成功調解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在承辦法官的努力下,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并當場部分履行,不僅使持續(xù)了十四年的糾紛高效化解,更是讓雙方冰釋前嫌、握手言和,真正實現(xiàn)了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tǒng)一。
案件詳情
原告李某一直經營電器生意,自2007年至2010年期間,被告張某陸續(xù)從原告處進貨,總計欠下李某貨款4萬余元。剛開始李某曾多次打電話催要,張某每次都以資金緊張為由推脫還款,李某想著之前雙方合作還算愉快,等張某緩一緩就會還錢,便沒有步步緊逼。但幾年過后,李某發(fā)現(xiàn)張某一點還款的意向也沒有,故李某之后的每一年都會到被告家中追要,但每次張某都是態(tài)度誠懇的答應著馬上還錢,可就是遲遲不見行動,如此年復一年,轉眼間十四年過去,張某始終沒有還款,無奈之下,李某拿著張某親自書寫的欠條將這十四年的債主訴至了法院。 承辦法官在仔細研究案卷后,第一時間通過電話與原被告取得聯(lián)系并全面了解案情,期間被告張某對欠款事實并無異議。開庭前考慮到案情簡單、雙方爭議不大,且雙方既是同村又是多年合作伙伴,抬頭不見低頭見,以調解方式化解雙方矛盾應是該案的最佳解決途徑,于是承辦法官便果斷著手開展調解工作。法官先是分別與原被告進行深入溝通,耐心傾聽他們的訴求和想法。原告表示,自己并非有意為難被告,只是因為自身也面臨資金壓力,希望被告能夠盡快還款。被告則解釋道,自己并非故意拖欠,而是近些年生意經營不景氣,資金周轉困難,無力還款。見雙方互不退讓,一時間無法達成共識,法官便決定先行開庭。庭審結束后,承辦法官見被告低頭不語,情緒低落,便將其叫到一旁,適時的做起了調解工作:“知道你經濟拮據(jù),手里也沒多少錢,可原告這么多年,也不容易,他已經退了一步,放棄利息,我覺得你也應該站在原告角度,多替對方想想。” 被告聽了法官的話沉默片刻后說道:“法官,我知道錯了。我確實不應該拖欠這么久,我也明白原告的難處。只是我現(xiàn)在真的很困難,不知道該怎么辦才好! 法官看著被告誠懇的態(tài)度,心中有所觸動,她溫和的說道:“困難只是暫時的,只要你有誠意解決問題,總會有辦法的。你可以制定一個還款計劃,分期還給原告,這樣既能緩解你的壓力,也能讓原告看到你的誠意! 被告思索了一會兒,點了點頭道:“法官,我愿意按照您說的做。制定一個還款計劃,爭取早日還清欠款!毖垡姳桓鎽B(tài)度有所轉變,法院便又將原告叫到一旁,講法理、說情理,一番耐心細致的調解,雙方最終達成了一致調解意見,被告當場先行償還了部分欠款,剩余部分欠款被告也制定了詳細的還款計劃,原告也同意給予被告一定的寬限期。
法律有尺度,調解有溫度。本案的成功調解,彰顯了司法的公正與溫度,更體現(xiàn)了法律在解決社會矛盾、維護社會和諧方面的重要作用。今后,易縣法院將繼續(xù)堅持新時代“楓橋經驗”,把調解工作貫穿案件審理全過程,注重矛盾糾紛的實質化解,努力實現(xiàn)案結事了政通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