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社會公眾積極舉報礦產資源違法行為,嚴厲打擊礦產資源違法活動,維護礦產資源管理良好秩序,9月20日,省自然資源廳、省財政廳聯(lián)合印發(fā)《河北省礦產資源違法線索舉報獎勵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廣泛發(fā)動社會各界力量,共同參與礦產資源保護和監(jiān)管工作,推動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社會氛圍。
《辦法》明確,舉報的省域內違法勘查、違法開采、違法轉讓等礦產資源違法行為,經調查核實并被處以行政或刑事處罰的,對舉報人予以獎勵1萬元;涉及地下采礦情形或國家規(guī)定實行保護性開采特定礦種的,另行獎勵1萬元;重大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的罰款金額超過500萬元)的,另行獎勵5萬元。
《辦法》規(guī)定,舉報和獎勵遵循“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受理、誰獎勵”原則,實行“一案一獎”。實名舉報的應當提供舉報聯(lián)系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及有效聯(lián)系方式;匿名舉報的可以預留辨識本人為舉報人的相關信息(聯(lián)系方式、代碼等),用于發(fā)放獎金。舉報人應當對舉報內容真實性負責。舉報人捏造、歪曲事實,誣告、陷害他人的,或弄虛作假騙取獎金的,依法承擔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對實施部門工作人員及其近親屬或其授意人的舉報,依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負有法定監(jiān)督、發(fā)現(xiàn)、報告違法行為義務人員的舉報,違法事實與線索已由新聞媒體、網絡信息等公開報道和披露的舉報等情況,不予獎勵。
舉報人可通過以下6種方式進行舉報,分別為:“河北自然資源”微信公眾號底部菜單欄“有獎舉報”欄目;河北省自然資源廳官方網站“河北省礦產資源違法線索有獎舉報”欄目;舉報郵箱kczyjbhb@163.com;舉報電話0311-66771708;信函舉報,郵寄至河北省石家莊市橋西區(qū)紅旗大街80號地質資料館415室;現(xiàn)場舉報,地址為河北省石家莊市橋西區(qū)友誼南大街185號河北省群眾工作中心。
《辦法》有效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