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藁城法院增村人民法庭法官張洋成功調解一起油漆買賣糾紛案件,被告當日履行了貨款支付義務。
2019年至2023年,按照雙方達成的買賣協(xié)議,原告李某某向被告王某某出售油漆,但被告卻未按約支付貨款,累計欠款達73000余元。原告多次催款無果后,向法院起訴,要求被告支付欠款及相關損失。
接到案件后,張洋法官認真分析案情,認為爭議金額雖大,但雙方多年交易有良好的情感基礎,定可促成調解。張洋法官立即聯(lián)系原、被告,經了解,被告雖認可糾紛事實,但表示由于生意困難,別人也在拖欠自己的錢,手中無閑置資金。張洋法官沒有放棄,多次通過電話溝通,做原、被告工作,希望彼此都能讓一步,今后還可做生意伙伴。張洋法官一方面向被告闡明買賣交易中,雙方應自覺遵循誠信原則,及時履行自身義務,否則將會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向原告說明被告的現(xiàn)實情況,換位思考,做出讓步。
經過數(shù)輪調解,雙方均被張洋法官的誠心所打動,被告認識到了誠信原則的重要性,但表示現(xiàn)在確實困難,近期無法給付全部貨款,原告是否能夠作出讓步。原告表示與被告多年合作關系,對其存在的困難表示理解,愿意做出讓步。最終,原告同意被告分期給付,并在法院的見證下,原、被告雙方簽訂了調解協(xi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