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興法院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辦”的理念,成功調解了一起因房貸“斷供”引發(fā)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不僅有效降低了金融風險,還保住了借款人的房屋,展現出司法的溫度。
原告某銀行與被告夫妻簽訂了《個人購房借款及擔保合同》,被告夫妻以購買的房產作抵押,向銀行申請了60萬元的房貸。然而,在后續(xù)還款過程中,被告夫妻出現了逾期還款的現象。在多次溝通無果后,銀行將這對夫妻起訴至法院,請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對抵押房產享有優(yōu)先受償權。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及時翻閱卷宗,分析研判案情。經分析了解,該案案情簡單、證據較為充分,容易判決,但是考慮到住房問題涉及民生大事,一旦合同解除,房產面臨被處置,被告夫妻不僅會失去住所,還會對個人信用產生嚴重影響,需穩(wěn)妥謹慎處理,于是決定組織雙方進行庭前調解。承辦法官了解到,被告夫妻由于經濟困難才導致貸款逾期,并非惡意拖欠債務,他們希望能與銀行協商繼續(xù)分期償還貸款?紤]到二人繼續(xù)履行合同的強烈意愿以及當前的經濟狀況,承辦法官積極與銀行進行溝通。最初,銀行負責人認為依據合同約定,貸款人拖欠時間較長,不愿再給其寬限期,承辦法官向其說明了貸款人的實際困難以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多次組織雙方協商洽談,對已逾期部分被告夫妻也積極籌措資金予以了償還,雙方最終達成了調解協議,被告按照合同約定按月繼續(xù)履行還款義務。至此,該案件得到圓滿解決。今年以來,定興法院堅持以“如我在訴”司法理念辦好每一起案件,認真洞悉每一件案件的起因,深入了解每一位當事人的生活情況,在辦案過程中注重情理與法理相結合,妥善處理糾紛,力求實現雙方的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