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太感謝您了!我這么多年的血汗錢終于拿到手了!”當庭拿到了3萬余元勞務費的原告對法官連聲感謝。這是一起勞務合同糾紛案件,經(jīng)安國市人民法院伍仁橋法庭調解,被告當庭履行了全部給付義務。
原告李某曾在被告郭某承包的工程中負責水電施工,工程完工后,被告卻未能支付其勞務費,只向原告出具了一份欠條。后經(jīng)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以種種理由推脫,焦急的原告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盡快支付勞務費。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仔細查閱卷宗,了解案件詳情,精準把握矛盾焦點,為盡快解決糾紛,減輕當事人訴累,決定采取調解方式化解此案。
“現(xiàn)在還有人欠我錢,我手頭實在不寬裕啊,況且欠條都給你打了,還能不給你錢嗎?”“那不行啊,每次你都這么說,這個工程我都干完好幾年了,還沒拿到錢!”
眼看雙方僵持不下,承辦法官遂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從“法、理、情”三方面入手,向雙方釋法明理,耐心溝通,告知郭某案件的基本事實和法律依據(jù),讓其清晰地認識到履行支付勞務費的責任和義務,同時從情理角度出發(fā),勸解郭某體諒原告的艱辛,并對李某進行耐心疏導。經(jīng)過法官耐心細致的調解,雙方態(tài)度逐漸緩和,被告同意支付拖欠的勞務費,并當場履行全部款項3萬余元,案件得到圓滿化解。
群眾利益無小事,案件雖小關民生,安國市人民法院將進一步堅持和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jīng)驗”,加大對涉民生案件的調解力度,秉持“如我在訴”理念,用心用情辦好每一起案件,努力提高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與幸福感。